2007年我叔跟我借了1万元人民币,打了借条,立了字句,但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2009年我叔过世了。请问法律专家:
1、这个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吗?
2、能否向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追偿?
3、借款人法定继承人有偿还能力,但却以借款人已亡,死无对证,拒绝还款,赖账,如果真的诉至公堂,法官大人会怎么判?
4、我国《民法》当中是如何调整这类的民事关系的?
谢谢!
这种情况可以起诉 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就有义务还债
应该是这样的,但是得保存好你的证据
既然立了字句,就不是死无对证。
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你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法律是这样规定的。
凌波仙子说得对,继承人继承了财产就有义务还债。
1、存在;
2、可以向其法定继承人在其继承范围内要求偿还;
3、如果你能证明这个债权债务关系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法官是可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
4、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二节对自然人之间的合法借贷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