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朋友17岁,在一次打架斗殴中被公安机关拘留,但是他本人在这次斗殴中没有出手打人只是持械围观参与,而且他不是主犯,但是对方的伤情比较严重。请问他是未成年人是不是会减轻处罚,大概会获怎么样的刑罚。谢谢!
致重伤的话,就属于故意伤害罪。你的情况量刑一般在3年以下,有可能缓刑。
法释〔2006〕1号
第十六条对未成年罪犯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宣告缓刑。如果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
(一)初次犯罪;
(二)积极退赃或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三)具备监护、帮教条件。
第十七条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会减轻处罚,他属于未成年人,不过他年龄超过16周岁,有主观行为能力,鉴于他只是围观参与,会给予缓刑等减轻处罚措施,具体刑罚要看事件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