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法律工作者:
你们好,我是贵州省大方县大方镇关井村的一位村民。今年县一中要求征用(永久性征用)农村土地,而且说明无论村民同意与否都必须征用。现在的征用方的赔偿问题是以 3.1万元每亩 赔偿。我们有些村民说正常的赔偿是3000左右每平米,而现在算下来才40多每平米。这个差距实在让我们无法答应。但征用方也发话无论农民怎么个不同意都会被征用的,所以也不知道实际情况究竟如何。 也不知道这个赔偿价格是否合理,请各位律师帮帮忙。 (期间还涉及迁坟问题,但征用方没有说明迁到何处,也没有赔偿费)
我们想要了解的是:
1.这个赔偿价格是按什么原则来订的。
2.如果征用的土地上建有房屋该怎么算。
3.这其中涉及到官商勾结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实施自己的合法权益。
1、3000元一平方米是不可能的,因为你们的土地是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能转让,根本不值钱。他们征收后转为国有土地,土地才值钱。安徽全省的标准是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按地的等级标准统一的价格。安徽市区一般38000元每亩,这部分钱村里扣一部分统筹用,养老保险再扣一部分,到农民手里的就2万多,从你们贵州的经济来看,31000元每亩是正常合理的
2、建有房屋的补偿,这个一般由你们当地市政府制定标准,合法建筑的补你们房子,或者折算成人民币,这个只能看你们当地的标准了
3、有官商勾结的话,可以到检察院举报。从你反映情况来看,土地征收是用于学校建设,是为公共利益需要,涉及到官商勾结的可能性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