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劳动派遣合同,派遣到一个项目办公室工作,合同上没有期限,只要项目存在我就在合同期内,现在项目名义上说停止,但因是突然停止,有很多工作没结束,最少也要半年以上才能结束,而现在公司告知我,说我的合同由于项目停止已经结束不再续签。但我可以留在办公室继续没完成的工作,这个期间按临时工算,没有保险,工资待遇也和之前差了很多!请问,项目合同是否可以签订这样无固定期限项目劳动合同?再就是还有那么多工作要做,而且项目办公室也会继续存在半年左右,那现在我的合同期是履行到办公室彻底取消才算结束还是说按他们说的现在就已经结束了?临时工期间是否可以不给我交保险?
既然你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那么你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被派遣到一个项目办公室工作的期限,应由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单位协商解决。
因此,你需要弄清楚你与派遣公司究竟签订了为期几年的劳动合同(按规定至少两年),只要项目办公室存在的时间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致,或结束时间早于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期限,你就可以继续干下去。当然需要与派遣公司实现讲清楚,并切实落实好社保由谁缴纳等问题。
若上述问题不解决,你应尽快结束与项目办公室间的劳动关系,要求派遣公司重新安排你的工作。
够专业~标记下
你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和派遣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你的社会保险是以派遣公司的名义缴纳的。。。
你实际工作的那个单位与你之间并无劳动关系。。。
实际工作的单位说项目解除,不需要你了,不等于你和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解除。。。
你仍可以回到派遣公司,派遣公司应当继续为你安排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