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前单位工作六个多月,可一直没签合同也没给上保险,离职后还拖欠我半个月工资,我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进行调解时,前单位不承认与我有过劳动关系,我手里证据很少,而且不太有力,我想问劳动仲裁有权利查看单位发放工资的税单吗?税单可以说明一切。
可以要求仲裁委去调阅单位的相关台账及凭证。
也建议你按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搜集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证明。
银行工资卡也可以说明工作关系。税单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