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如下:
我现在的户口上只有我一个人。(原来是父亲和我,后来父亲亡故。我母亲和我的夫妻很多年前就离婚了,那都是七几年的事情了,很久远了。母亲的户口因为离婚,不在我这里了,迁出了,她有再婚,并和丈夫生有一个女孩(我同母异父的妹妹),现在家庭状态稳定,她的户口是和他们一起的。我的姥姥姥爷也已经亡故。)
父亲这边血缘的亲戚有4人。我的爷爷奶奶早已亡故,生了子女共5人,我爸爸排行老3。现在其他4人都健在(我的姑姑、大伯和叔叔们)
我一直都搞不清这个问题,纠结,在来这里来说我是希望是我有个什么,东西都留给我母亲和我妹妹,虽然不同父,但是我们很亲的,而且我和我父亲那边的人关系比较一般,有什么事情,他们也都不管我的(算是比较淡漠的亲属关系)。但是我的姑姑她又一次无意中说如果我有什么,东西不能留给‘外人’,说他们没有权利,说我母亲早就和我父亲离婚了,和别人生的孩子跟我有啥关系什么的话。。。。有权利继承的是人应该是我爸爸这边的人。。。。。反正我觉得挺郁闷的。
如上所诉,如果我死亡,那么谁是我的财产第一顺位的默认继承人?
(因为我有先天性心脏病,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突然就过去了。所以我想弄弄清楚,到底什么状况。如果我希望我的母亲和妹妹继承我的一切,我是不是可以有其他的的方法和途径来做。是否要把母亲户口改到我这里?还是说要做遗嘱什么的——希望好心人能帮忙出点主意。)
先谢谢大家了~
不要太悲观了,现代医术这么发达,只要你生活小心,坚持治疗,一定还可以享受美好生活的。
如果真的担心家人因为遗嘱闹纠纷的话,你可以订立遗嘱,把财产给你想给的人。订立遗嘱的话,最好是找个律师帮忙,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担忧。
如果不订立遗嘱的话,你的母亲是你的第一继承人,我国民法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
如果你的母亲不愿意接受遗产,则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同胞兄弟姐妹(同母异父的也算)、祖父母、外祖父母。你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你的妹妹。
所以不要悲观啦,无论你定不定遗嘱,继承权都属于你的母亲和你的妹妹,你的姑姑、伯伯、叔叔就算是打官司,也拿不到一分钱的。
祝福你和你的家人
你的默认第一继承人是你的母亲,然后是兄弟姐妹···然后是祖父母····放心吧~~~~不过不要总想的这么悲观····O(∩_∩)O~
你如果真的去世了--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
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你妻子、你的父母、你的子女。他们的继承份额是一样的。所以,如果只有你母亲,她就是唯一的。
你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这里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而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明白了吗?
还有一点要说明,如果你立遗嘱继承,那就要根据你的遗愿了,就是说不再按照继承顺序,你想让谁继承,就由谁来继承。甚至,你可以立遗嘱把财产赠与给没有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的任何人。
人岁数大了,还是找个律师楼立个遗嘱为好,既可以遂了自己的心意,又避免突然有个三长两短,亲人们为了遗产起纠纷啊。无论怎么说,照你所写来讲,第一继承人只有一个就是你的母亲
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您的母亲是第一继承人
最有效的办法是立遗嘱给她们,并进行公证。
最好是到公证处立一份公证遗嘱,将你希望日后等到你遗产的人确定下来,这样就可避免日后纷争了。你还可在你有生之年,将你的财产赠与给你想给的人,这样也可避免有人日后染指你财产了。
按继承法的规定,由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你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由第二顺序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