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是广州一家公共汽车司机,近期该公司要求全体员工提交配偶身份证复印件、配偶的户口本复印件(如配偶户口是在岳父家的户主的户口本复印件也要一并提供)、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如离婚员工要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原件;如果是这样的话站在员工的立场上来说这个员工还有隐私可言吗?请问专业法律人士该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是已经侵犯了个人隐私了,如果是的话应该怎么样去维护呢?请大家帮帮忙。如问题一经采用的话分数不是问题。先奉上50分
你有权不提供。当然单位也有权开掉你。
单位以你不提供这些资料开掉你 你可以去劳动部门或法院告他。
如果单位以别的借口干掉你,那时候只有上帝可以帮助你了。
如果你不想为这事而失去工作的话 那么 个人隐私和什么人权就是空话。维护权力是要付出代价的,比如辞职,你付的起吗?
办法有一个 就是拖 很多事 就是在拖中 不了了之的。
希望你走运。
完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他
要看你什么岗位 了 一般是不需要提供的,既然在公司干了要想拒绝签合同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走
先弄清楚,为什么公司让交这些证明,有什么目的,再谈论是否侵犯你们的隐私!!
不仅仅是个隐私问题,其一、这涉及行政法领域,首先公共汽车应是代行计生方面的行政行为,或是受行政机关委托办理计生行政行为。这应属行政权力对公民个人私权利的限制。应依据行政法主张权利。但此类案件似不属法院立案范围。其二、损害应为现实发生或明显危险,不是主观想象。其三,计生合同的内容如果合互相应政策法规的话,拒签的话。。。就看是否违反公司管理规章拉。总之,基本国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