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3月给我定岗为主管级,但是说因为新的薪酬方案还没报批完,所以工资到现在一直拿的是员工级别的。请问这种情况算是违背劳动法吗?
就算新的薪酬方案没下来,是否也可要求按照旧的工资级别发呢?
等薪酬方案报批完毕,应该补给才是,之前理应领老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