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工作。最近发生了件不愉快的事情。有些法律上的事情想咨询下。
上个星期我们村里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怀疑我家老父亲开的三轮摩托车碰的,车停在家里,当天夜里当地交巡警把车强制拖走,要求拖去检测,几天后结果出来了,跟我家车无关,去领车时交警要求罚款6000,理由是车辆无牌子而且套牌(三轮摩托车用的家里二轮车的牌照),我父亲有三轮摩托车驾驶证。
请问这样处罚合不合理,我们也希望少罚点,把拍照补齐,交上上保险费。而且我很不服气的是车辆不是在路上查处的,是从老百姓家里拖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你的情况应该是扣留机动车,处2000-5000元罚款。但是你可以提供车辆合法购买的证明,然后补办相应的牌照和保险等手续。交警部门必须还车。
另外,你可以向扣留你车的交警部门的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其实他们本身就执法有错,罚款也超过了法律规定,但是你如果跟他们纠缠的话就麻烦了,直接问他们处罚依据是什么,如果是《交通安全法》96条,那为什么要6000块,再问他们如果想复议的话找哪个部门,这样他们也会有所顾忌的,不会因为你不了解法律而乱罚款。行政处罚不是随便能做的,如果复议不行的话就直接去你当地的县或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你看一下《交通安全法》。
这和抢劫无异:1. 把车从家里强制拖走,有搜查证吗?2. 车没有上路在家停着,交警凭罚款,法律依据是什么?
当然你们自己又过错,但交警部门单凭现有证据不以做出处罚。不平则鸣,建立法制健全的社会要靠大家一起努力,去申诉,去告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