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子, 男方只出十多万,
女方出了几十万, 为了公平起见,
如果婚后做一个房产公证, 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共有份额,
还是买房时 在房产证上就写明比较好?
男方要求房产证上写他和女方的名字,
那房子他是不是就占了一半的产权??
需要详细回答。
1、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男女双方的出资比例不同,为了公平起见,是可以做一个房产公证的,但远不如在办理产权证时,要求将产权按出资比例确定(按份共有)直接、方便。
3、男方要求房产证上写他和女方的名字,房子就成为共同共有,房子他就占了一半的产权。
可以考虑“婚前财产公证”,把相关的事情约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