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的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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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子, 男方只出十多万,

女方出了几十万, 为了公平起见,

如果婚后做一个房产公证, 在协议中明确双方对房屋的共有份额,

还是买房时 在房产证上就写明比较好?

男方要求房产证上写他和女方的名字,

那房子他是不是就占了一半的产权??

需要详细回答。

1、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男女双方的出资比例不同,为了公平起见,是可以做一个房产公证的,但远不如在办理产权证时,要求将产权按出资比例确定(按份共有)直接、方便。

3、男方要求房产证上写他和女方的名字,房子就成为共同共有,房子他就占了一半的产权。

可以考虑“婚前财产公证”,把相关的事情约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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