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大学读书期间,因为看到一辆很旧的单车倒在地上很久都没人管,以为是毕业生或者别的学生不要的单车,而自己的单车又被偷了,有了贪便宜的心理就顺手牵羊把那单车扶起来拿去修了,后来骑着不合适又转手卖给别人了,可是没过几天有人把那车认出来了,最后找到我头上,车子当时就归还了那所谓的车主,可是他自己也没办法证明是他的车,钱也退还了那个买车的人。我只想就这样了事,不想闹大了。可后来还是被治安科叫去受审,我坦白了一切,写检讨、签字、按压指纹、复印校园卡等,最后被装进了档案袋,也不知道就是治安科学校内部的档案还是就是我的学生档案,甚至是个人信息档案,还要被学院处于留校察看甚至开除学籍处分,请问该怎么办?真的很后悔贪辆破车的便宜。
知道以后表现好后能不能撤销处分? 有的人说就算撤销处分也只是另外加一张撤销单放入档案袋,而不是从档案袋中拿出处分单。
如果真是这样,对以后考研或者考公务员有多大影响啊?政审会不会通不过? 这档案会一直存在,影响一辈子么? 有木有什么办法可以完全撤销这处分的?紧急求助啊!我不想染黑啊。
这样的事不是刑事犯罪,不会记入档案。
木有办法了。
撤销处分是指学校给予学生的处分是不当或者错误的,是学生处分工作的一种纠错机制。显然你不属于这种情况,应该是“处分解除”。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根据这一规定,学校需要将解除处分通知书与之前的处分决定一同收入该学生的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