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路口比较复杂,我是由北向东行驶,左转弯,他是由东向西直行,当时我前面的信号灯已经变成绿灯了,所以我前行左转,它那边的信号灯,是红灯,我左转到第三条车道的时候,他撞上了我,问题就在这,我前面的信号灯是临时设立的,它前面的信号灯在我这个灯的前方50米处,他非说他行车道的停车线是前面那个灯的位置,不是我这个信号灯的位置,所以它不存在闯灯,可是我这边是绿灯了以后我再走的啊,交警来了,也没有一个责任判定,把我们俩给推法院去了,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是不是应该全责?我绿灯正常行驶,左转,都转到最里道了,他撞上了我,当时他旁边两条车道的公交车都停下了,他没停下,可是他就是说他那没有停车线,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现在判定不了责任修不了车啊!麻烦各位大哥大姐了,谢谢!
此事由法院调查,如果能查清对方闯红灯,则他是全责,否则可能是同等责任。
呵呵,在这里问是没有用的,警察都判不了的,别人怎么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