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判决书必须亲自去领取吗?能否邮寄呢?另外法官已经开了二次庭了,还通知我在一定时间去法院宣判,这有法律依据吗?因为跑一次要花200元,实在不想跑了,请问有别的办法吗?
(一)可以邮寄或者其他方法送达.
83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既可以向受送达人送达,也可以向其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指定诉讼代理人为代收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时,适用留置送达。
84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当事人本人因故不能签收的,可由其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85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二)虽然已经开了两次庭了,但是法官仍然可以另行宣判,这是法律允许的。
参考文献: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法院只做到电话通知,判决书要自己去拿的
··可以给法院协商留下费用,快递邮寄判决书。
判决书不必亲自去领,可以邮寄,但要付邮寄费用,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签收。
回答者:www.corwing.com科云律师团林律师
跟法官说,让它给你寄来,这事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