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一个问题,我爷爷有套老房子想在他百年后过户给我。是不是可以写个遗嘱;把房子给孙子。就可以,还要不要其他的子女签名同意。还有等爷爷百年后,我是不是可以直接拿遗嘱和房产办理过户了。还是要拿着遗嘱先去公证才能去办理过户?
如果房产归他自己所有(没有你奶奶的份额)则他自己就可以立遗嘱,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如果涉及你奶奶的份额,则这部分需要其他子女同意才能过户给你。
遗嘱如有效,可就此要求其他人同意,后可办过户手续。如不允,可诉讼。
理论上有遗嘱就可以,但经公证效力更强。如果房子是你爷爷的财产,不需要叔伯、姑姑同意。
但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如果房子在农村,是没有房产证的,故而也不存在变更登记一说。
二、这房子是不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则还要你奶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