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俞樾(1821——1907)字荫甫,号曲园,浙江德清人,清同光年间“最有声望”(1)的经学家。其学术成就主要体现在对群经、诸子的校勘、训释和总结古代汉语的“文法”方面。《春在堂全书》为俞樾学术研究的总集,近500卷,《群经平议》、《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是其代表作。《群经平议》等经学著作对“十三经”进行了较全面的校注,《诸子平议》及相关著作则遍注“子”部书达40余种。《古书疑义举例》则运用文字学、音韵学和校勘学知识,在遍注群经、诸子的基础上,归纳出古汉语“文例”88条。该书被梁启超称为“古代文法书”(2),它实开我国古汉语语法研究的先河。
综观俞樾的汉学著作,对其校勘、训释群经、诸子的学术特征,可归纳为如下几点:因声求义,以通假借为要;重外证,更重内证;重体例,明条理;博采众说,择善而从;原本经典,务求平易;归纳文例,一以贯之;以意逆志。从这些特征也可以看出,在治学门径和风格上,俞樾大体上是以高邮王氏为宗的。俞樾自言:“瓣香私自奉高邮”(3),私淑乾嘉皖派代表性人物王念孙、王引之父子。他的三部代表作分别拟于王氏父子的《经义述闻》、《读书杂志》和《经传释词》。因此,他虽在治学的具体内容上强调“王氏已及者不复及”(4),治学功夫则多“依王氏律令”(5)。可见,俞樾虽在经学思想上“很受今文学派的影响”(6),其校勘、训释群经、诸子则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皖派汉学的学术传统。
需要指出的是,俞樾并不是简单地继承、运用皖派汉学的治学门径与方法,而是将这种门径、方法与自己校勘、训诂古文献的思想紧密地结合起来。大体说来,俞樾的这方面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俞樾对古文“文法”高度重视。他力求通过对古代文献的综合研究,归纳出古文“文例”,从而把握古汉语的语法规律,并以此校勘、训诂古代文献。在这方面,高邮王氏已经取得了重要的成就,但就《经传释词》与《古书疑义举例》的比较来看,俞樾可以说超越了前人,达到了新的水准。其二,俞樾吸收了《易经》的“穷变通久”思想、荀子的“法后王”思想和公羊学的基本思想,形成了“发展”的历史观。从这种“发展”的历史观出发,他对古代文献的校释并不简单泥守文献中现存面貌,而是希图对历史文献的内在逻辑、历史史实乃至历史传说的探幽索隐,将文献还原到它原有的历史背景之下,并通过“内证”和“以意逆志”的方法,更加准确地再现“历史真实”。其三,俞樾将传统文化看成一个整体性的系统,并把公羊学思想看成这一系统的核心内容。他认为孔子删《诗》、《书》,定《礼》、《乐》,赞《周易》,修《春秋》,都贯穿着“为后世法”和“所以治来世”的思想。(7)他还认为,“诸子”于圣人之道“亦各有所得”(8),只不过他们象盲人摸象一样,不能把握“道”之全体,然“合诸子之言以为道,即道之全体也。”(9)可见,俞樾把群经、诸子看成是一个整体,且认为诸子思想与孔子思想是相一致的。基于这种认识,公羊学思想也就成了俞樾校勘、训诂群经、诸子的指导思想。(10)
二
俞樾能娴熟地运用皖派汉学的治学方法与门径,且将它与自己的校勘、训诂思想紧密地结合起来,因此,他能不受“疏不破注”的律令束缚,跳出陈陈相因的注疏重围。故训释群经、诸子往往精义迭出。千古之疑,经他一旦点明,遂涣然冰释而怡然理顺。对此,凡治国学者都不能不予以承认。他的《诸子平议》、《古书疑义举例》被公认为第一流汉学著作,《群经平议》的价值也被认为“仅下《经义述闻》一等”(11)。
揆诸俞樾校释群经、诸子的方法和思想,因声求义也好,以意逆志也罢,要以此训释群经、诸子中的文字和名物典章,都需要熟读全书,使全书之内容了然于心。俞樾又务在通博,遍读群经诸子,且融会贯通之。他强调:《礼》应以郑氏为宗;《易》则尤以汉学为是;《春秋》则以《公羊》为主;《诗》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应拘守一家之言。由此观之,俞樾实为一通儒,其识见自非专攻一经的经师可比。其友宋晋曾指出:“高邮王氏之学,固极精审,然多考订于一字一句之间,若子之书,则有见其大者。”(12)对于宋晋的这一评价,笔者深有同感。具体而言,所谓“大者”可从两个方面来说。一是俞樾往往能以小见大,从一字一句的训释中推阐其意,发掘出大的价值。例如,俞樾著《世室重屋明堂考》,据《隋书·宇文恺传》,订正《考工记》“堂修二七”之“二”为衍文,“遂使记文八十一字,略无龃龉。”他又据此于郑注之讹,逐层驳正,从而使“三代世室重屋明堂相因之制,灿然在目,而秦汉以来规模亦略具于斯。”(13)又如:“适子冠于阼以著代也”(《仪礼·士冠礼》),自郑注于“阼”字之下误衍一“阶”字,历代学者都以“阼”为“阼阶”。俞樾释“阼”为东序,且推阐其意,认为凡单言阼,皆指东序而言。这虽是订正一字,然“自阼字之义不明,而礼意全失矣。”(14)因此,这一字之正,对于发明古代之礼制,关系实亦不小。此外,俞樾注“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仪礼·士昏礼》)和“母拜之”(《礼记·冠义》)等皆有以小见大之意义。如果说个别举例尚不足以说明问题的话,俞樾归纳文例、文法所著《古书疑义举例》一书,则足以反映俞樾确有“见其大者”!俞樾治学的另一“大”,可就其气魄而言。俞樾认为:“古者经自经,传自传,各自成书。……三家传《春秋》,毛公传《诗》,无不如此。”(15)俞樾以“经传相分”之理考释《左传》,然后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他说:“左氏之传本非年各为篇牵连而书,初无间隔,至后人合传于经,乃始有经文间隔于中,而又编次失当,每年必以年建首,而年以前所有文字悉刈归上年之末。于是,文义多不可通。”(16)俞樾举“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为例,他说:无上文则不知所城何地、居者何人,其文法鹘突,殆不可通。推其不可通之由,他认为“梁伯益其国而不能实也,命曰新里,秦取之”十七字,本应在“十九年”之前,不应割归上年之末。于是,他一一加以订正。共订正33条,每条涉及前后两年之记载,共涉及66年的史实记载,占全经242年的1/4强。《左传》一书可谓被改得面目全非了。(17)俞樾又有论《尚书·梓材》一篇,认为不应为诰康叔之书,徒以句首“王曰封”,涉《康诰》、《酒诰》之文而误衍“封”字。他又据此疑“惟三月载生魄”至“乃洪大诰治”48字为衍文,认为此48字应在《梓材》之首,而不应在《康诰》之首。(18)以上两例可见俞樾气魄之宏大。至于他遍注群经诸子,自然也是气魄宏大的一种表现。正因为俞樾具有一种大的气魄,所以往往能发前人所未发。
俞樾既以“因声求义”、“以意逆志”为说,又具一种大的气魄和胆识,他因此不限于纠旧注之失,一旦遇到扞格难通之处,便往往不惜改动经字。他这样做的理由是:“古经师口授,但求大旨无乖,不斤斤于字句也”(19),而至于传写过程中致误和错简更是在所难免。对俞樾改经之举,后世学者可谓褒贬不一。不少学者以“好改经字”讥之,其弟子章太炎便不以其“好改经字”为然(20),再传弟子黄侃也以俞樾“随意破字”、“以己意疑经”(21)而无显证为失。俞樾本人则不以为然。他说:“郑康成笺《诗》注《礼》,皆有读为读曰之文,……后儒乃以好改经字病之。夫经字无可改读,将六书遂无假借乎?”(22)此为郑玄辩,亦即为自己辩。对俞樾的这一立场,后世学者中也有不少人持肯定态度。刘师培指出:“德清俞樾,以小学为纲,疏理群籍,恪宗高邮二王之学,援顺经文之词气,曲为理绎,喜更易传注,间以臆改本经,精者略与王氏符,虽说多凿空,然言必有验,迥异浮谈。”(23)刘氏此论,应该说是合乎实际的。梁启超对俞樾的两《平议》和《古书疑义举例》加以充分肯定,然对俞樾“好改经字”则未置一词。但他曾就高邮王氏之“改经文”评论说:“此与宋明儒者之好改古书,迹相类而实大殊。”(24)大概他并不以俞樾改经为非。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钱玄同先生,他对俞樾的立场不仅充分肯定,而且大加提倡,他说:“俞氏以前诸师,不敢创汉唐所无之新说,尤不敢大胆疑经,而俞氏独不然,他是能冲决这个网罗的,……俞樾这种态度,实在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25)钱氏的这一态度,可以说代表了当时的整个疑古学派。
以己意改经,并不始于俞樾,高邮王氏就曾因此受到一些学者的批评。应该说,这一做法是皖派汉学所倡导的实事求是精神的应有之义,俞樾仅仅是将这一治经态度进一步加以发挥而已。但另一方面,俞樾与乾嘉一辈学者相比,又确实存在一些差异。皖派汉学的开创者戴震,强调治学要“传其信,不传其疑,疑则阙”,凡未至“十分之见”者,皆不著于书,以免“徒增一惑以滋识者之辩”。(26)俞樾治学则更强调“自得之见”(27),为说持一种“以疑存疑”的态度。可以说,正是这种治学态度使俞樾在以己意改经方面远远地走到了以往学者前面。愚意以为,这两种治学态度各有千秋,因为无论作者如何严谨,总要受其主观的学识、修养和思想立场的局限,自以为有“十分之见”的结论未必就绝对正确,而“疑则阙”则往往容易使一些珍贵的材料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化为乌有,后世学者因此便失去对同一问题加以研究的机会和条件。“以疑存疑”则可能“徒增一惑以滋识者之辩”,但也因此给后学者留下更广阔的研究空间和更多的思路。并且,在自己的研究性著作中改动经字,丝毫不会损害经典原貌。
俞樾校释群经、诸子,能大处着眼、大胆疑经而又“言必有验”,这是他的优长所在,而这种优长是以他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方法为基础的。
三
我们在肯定俞樾校释群经、诸子的优长和成就的同时,又不能不看到他的局限和缺失。任何一种方法都有其局限性。俞樾治经的思想及其“因声求义”、“以意逆志”等方法,毕竟属于传统学术范畴,且对运用者的素质要求很高,非眼光敏锐、心思缜密而又品格方严的人不能从事于此。即便是这种人,亦不能不有许多局限,因此,违失之处实不可免。综观俞樾的校勘、训诂之作,违失之处亦实不少。若从思想、方法诸方面考察其致误之由,大体可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过分依赖“因声求义”、“以意逆志”,用意过当而致误
此类多存于与《说文》、《尔雅》有关的文字学性质的著作中。大概“因声求义”、“以意逆志”之法运用于训释群经、诸子,往往能与文章体例、行文手法、上下文义和他书的引文相互参照,所以心思缜密如俞樾者,可以左右采获,证成其说;而对于字书,可供参稽的手段较少,若过于依赖此种手段,则易流于臆说,其结论可信度较低,失误亦较多。例如“衣”字,《说文》:“衣,依也。上曰衣,下曰裳,象覆二人之形。”俞樾认为:“一衣止覆一人,取象两人,殊不可晓”,因谓“衣”之本义当为“被”,又引《论语》郑注“寝衣,今被也”为证,认为“衣裳”之义为引申义,其后引申义行而本义夺,乃以“被”为“寝衣”以别之。他又进一步发挥其义,认为“二人者,或象夫妇。”并引“衣”字篆体象一男一女为证(28)。现依甲骨文为证,“衣”字乃象衣形。俞樾此说显非确诂。当然,这除了方法的局限性外,亦是一种时代的局限。当时,甲骨文未出,文字研究仅能以篆体为参照。也许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俞樾原打算作《广雅疏证拾遗》,结果仅成有关《释诂》的一卷,便不再继续进行,大概他自觉为此不如训释群经、诸子得心应手。
受俞樾本人的人生经历、知识素养、学术立场和思想倾向所局限而致误
俞樾有一段关于《诗》的评论。他说:“《标梅》之诗:‘迨其吉兮,迨其今兮’,出于女子之口,究似非宜,虽诗人讬词,亦嫌措词之未合也。宋戴溪续《吕氏读书记》,以为父母择婿之词,则生而愿为之有家,固父母之心也。《溱洧》之诗:‘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苟以*奔者之词,殊伤风化。国朝冉觐祖《诗经详说》以为夫妇偕游之作,则又名教中之乐地也,乐而不*矣。凡此之类,虽非古训,颇亦犁然有当于人心。”(29)由此可见,俞樾终究不能完全摆脱先入之见的影响,以此致误并不令人奇怪。
俞樾精于占卜,虽不排斥以义理、以人事(史实)治《易》,然说《易》毕竟以“卦变”为主,且他对上古历史亦非精通,因此,因声求义、以意逆志的结果,亦时有流于穿凿附会之处。如《周易》“井初六”:“旧井无禽”。王弼注:“旧井不见渫治,禽所不向 ,而况人乎。”俞樾作《群经平议》,认为井水至深,禽无从取饮。因不以“禽”为禽鸟,而从干宝水禽之义。后来,他到北方,看到燕赵之郊,每于饮马之处,见无数飞禽翔集。遂自改前说,转以王注为是(30)。前说固非,后说亦未必确。又如《周易》“大壮六五”:“丧羊于易”。俞樾认为“埸”、“易”古通用。又谓《大壮》自三至五爻互兑,有羊象,六五不当位而易为九五,“斯当位矣,然而丧羊矣”,因此认为,“于文则为疆易(埸)之易,于义则为变易之易。”且言:“凡‘易’之辞皆当以是求之”(31)。他这里运用了象数理论和他自己发明的“文义相分”的原则说此。然据王国维、顾颉刚先生考证,“丧羊于易”、“丧牛于易”包含了殷代先公的若干历史故事,“易”应为“有易”,乃部落名。(32)原本属于不太成熟之作
俞樾认为:“学问无穷,盖棺乃定,必欲毫发无憾,诚恐毕生无此一日。”(33)因此,俞樾的汉学著作中,有些是属于不太成熟的作品。如“女阳物”(《左传·昭元年》),旧注曰:“女常随男,故言阳物。”大意谓:男为阳,阳物即男子之物。俞樾则据《易》理为言,引《易》“坎为中男、为月,离为中女、为日”,认为女本身就有阳义。又谓后世“取坎填离之说,实本于此。”(34)在此,俞樾全凭《易》义为言,且《易》中这句话也没有提到“阳”字。其实,该句之义之所以莫衷一是,主要在于三字连读之弊。如果改句读为:“女,阳物而晦时,*则生内热惑蛊之疾。”则其意自明。又如《礼记·哀公问》“出以治直言之礼”。“直言”二字向无确解,有人认为当作“朝廷”解。俞樾对前人之说均不满意。因出己说云:“直言当作百官,百与直,官与言,皆以相似而误。”(35)俞樾此说,虽不无道理,但毕竟空言无据。因此,他特强调一“疑”字,以表明此说并非确论。在俞樾的著作中,类似这种据孤证以立异的情况尚有不少。大概俞樾明知己说未善,姑存此说,以疑存疑而已。
从总体情况而言,俞樾治群经与治诸子的方法是一以贯之的,但从具体的学术成果来看,由于诸子研究受自身的思想偏见和学术门派的束缚较少,再加当时的诸子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田园尚芜,俞樾治诸子多从正面立说,据孤证以立异的情况较少。因此,俞樾的诸子研究能受到更多的肯定。俞樾本人也感觉“《诸子平议》稍胜《群经平议》”(36)。如果单就俞樾的经学著作而言,有关《书》、《礼》的部分最精;《春秋》、《论语》、《孟子》则夹杂一定的学术倾向;《诗》在名物训诂方面亦很精当,虽在诗旨方面存有先入之见,但其《诗》说,极少牵涉义理。他以“卦变”解《易》,就今天的观点看来很有问题,然俞樾毕竟要受当时的时代局限,不能以此相责。
(本文由作者提供)(1)顾颉刚:《秦汉的方士和儒士》,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5页。
(2)(11)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264页,252页。
(3)俞樾:《俞曲园自述诗》,3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五年重订本。
(4)俞樾:《上曾涤生爵相书》,《春在堂尺牍》卷二,1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
(5)(20)章太炎:《俞先生传》,见《章太炎全集》(四),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211页。
(6)傅斯年:《清代学问的门径书几种》,见《傅斯年学术文化随笔》,中国青年出版社2001年版,117页。
(7)俞樾:《春在堂随笔》,辽宁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42页。
(8)俞樾:《诸子平议》,“序目”,中华书局1954年版。
(9)俞樾:《论语小言》,5页。见《第一楼丛书》,《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10)罗雄飞:《俞樾公羊思想发微》,《清史研究》2004年3期。
(12)周云青:《俞曲园先生年谱》,《民铎杂志》,1927年九卷1号。
(13)《祁春圃相国书》。见俞樾编:《袖中书》卷一,1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
(14)俞樾:《群经平议》卷十五,2页,同上。
(15)俞樾:《论分经分传之失》,2页,见《九九销夏录》卷三,同上。
(16)俞樾:《春在堂全书录要》,3页,同上。
(17)俞樾:《左传古本分年考》,见《曲园杂纂》卷十四,同上。
(18)俞樾:《群经平议》,卷一,同上。
(19)俞樾:《群经平议》卷二十三,7页,同上。
(21)转引刘晓东:《俞樾》。见吉常宏、王佩增编:《中国古代语言学家评传》,山东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649—650页。
(22)俞樾:《湖楼笔谈》卷五, 4页,见《第一楼丛书》,《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
(23)劳舒编:《刘师培学术论著》,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59页。
(24)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东方出版社1996年版, 41页。
(25)钱玄同:《重论经今古文学问题》,见《钱玄同文集》(四),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218—219页。
(26)戴震:《与姚孝廉姬传书》,见《戴震全集》,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2596页。
(27)俞樾:《诂经课艺五集序》,《春在堂杂文六编》卷七,2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五年重订本。
(28)俞樾:《儿笘录》卷三,2页,见《第一楼丛书》,《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
(29)俞樾:《九九销夏录》卷二,1页,同上。
(30)俞樾:《茶香室经说》卷一,3页,同上。
(31)俞樾:《群经平议》卷一,6页,同上。
(32)杨向奎:《俞樾<曲园学案>》,见《清儒学案新编》(第六卷),齐鲁书社1994年版,493—494页。
(33)俞樾:《与戴子高》,《春在堂尺牍》卷一,3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三年重订本(石印本)。
(34)俞樾:《群经平议》卷二十七,1页,同上。
(35)俞樾:《茶香室经说》卷十二,2页,同上。
(36)俞樾:《左祉文〈诸子补校〉序》,《春在堂杂文五编》卷七,3页,《春在堂全书》光绪二十五年重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