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了,还有个孩子,但没有自己的房子,住的是男方的妈的房子。但现在因感情破裂必须离婚,离婚后 他 可以继续住他妈的房子,那我该怎么办?
我和他结婚了,还有个孩子,但没有自己的房子,住的是男方的妈的房子。但现在因感情破裂必须离婚,离婚后 他 可以继续住他妈的房子,那我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之规定,他可以以其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的你进行帮助。
2009-09-07 10:35 补充问题
我孩子才3岁,如果孩子跟我我就没法挣钱养他。所以我没办法要孩子的抚养权。那我这种情况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之规定处理,但不管怎么样,不支付抚养费是不合适的。
走人,可以向他要孩子的抚养费,还有,你们没有存款?没有其他财产?反正从法律上说应该多分你一点
A自己买或租
如果离婚,有两个事情需要解决,一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主要因素判定抚养权,如果孩子大了,孩子的意愿也是考虑的因素;二是财产的分割,双方的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应两人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