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对方的一些行为进行录音、录像是否合法?能成为法律的证据吗?
偷拍行为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禁止,不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把对方的一些行为录音录像不违法。
《南方都市报》多年前有过一篇《合法偷拍偷录可做证据》:(在法庭审理中,法官认为)对于私采的视听资料对方矢口否认,并不影响视听资料作为证据使用。视听资料首先要在法庭上经过质证 。如果被录音的一方认为自己是受到了诱导,或者根本不是自己的声音,认为录音不能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有必要的话,法 院将通过专门的“音效鉴定”来辩明真伪。
这几年争议比较多,连电子警察拍违章也受到质疑,不过理直、有法可依,比各怀心思的人吵吵更给力。
参考文献:http://news.sina.com.cn/c/2003-03-19/121575381s.shtml
只要您的录音录像行为未侵犯对方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一般均予以采用,另外须注意:1、留存录音录像的原始存储介质,不能仅留存复制件(如光盘);2、需要有其他证据与之相互印证。
这要看事情是什么性质的,如果事情很重大,对于你来说,你就可以这么做.法律是会保护你的.但是,也有不可以做为证据的这方面的证据.比如说,你用有意的话术,去语言上的诱导的方式,在这,逻辑上,法律上,是不被保护的.相反,因为,这类的证据,还会加大对你的判罚力度和累证.因为,在这时,你用了不恰 当的话术和相连的不合法不道德的手段在骗取一些反而对已有利的证据.而事实确完全不是这样.这时,你,不是你.是当事人.这种做法,是一种犯罪.这么做,会加深法律对这种人的处罚的一种依据.
偷拍偷录得到的证据不能作为直接证据,只能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