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当事人于2011年3月4日在自家老屋的基础上新建房屋。2011年4月17日,当事人开始浇灌房屋基础梁,然曾某却以会影响他家住宿为由纠缠至今已是五个余月,致使当事人工期一度延续。2011年6月14日上午11时许,曾某趁当事人及其家人不在之机,用斧头将当事人新建的一层楼面反梁、墙面全部摧毁损坏,至此,这样的行为曾某连续敲了两次,更可恶的是在前天曾某还叫他母亲往当事人施工的工人身上泼尿,泼了五个工人一身都是,自始曾某一直以恶言辱骂当事人及其家人,甚至还进行人身威胁、、、、、、当事人只得被迫停工,现已经严重的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当事人一直在请政府相关部门(当地乡政府、当地司法所,当地派出所、、、、、、)处理此事,但一直未果,相反事情越来越严重,如果政府还没有相应的举措,后果将不堪设想?面对此事当事人该怎么办?
根据您说的情况,可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解决。诉讼请求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失(侮辱、威胁造成的人格权利益损失)。
1、对方提出的理由是侵害了其相邻权,即采光、通风、通行等权利,所以请先注意对此进行调查,以证明自己并未侵权。另外,官方的批准证明在这里可作为证据之一。
2、请注意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收集对方无理取闹的证据,包括财产侵害、辱骂、威胁等。证据形式包括录音录像、实物、证人证言等。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