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不慎于网吧遗失psp一台,通过监控找到了拾取人
(该店经理,网监,吧台服务人员都看到了过程),通过与对方联系,对方已经口头承认捡拾,但无第三方见证。对方说再次遗失,并承诺继续寻找,然后给我消息。事情已经过去5天,对方依然没有找到,我要求其立字据为凭,承认捡拾并限期归还,对方不答应,我应该如何做最好。
因为有监控,还有店经理,网监,吧台服务人员都看到了过程,所以你有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不管他是否承认。因为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对方不认识你,他应该把你的psp交由公安等有关部门或者该店,而他没有,现在再次遗失,你有权要求他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向公安部门报案
要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派出所调取监控录像和上网时在前台登记的身份证,以锁定拾得人,尔后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或者在公安机关取得证据的基础上,如果该psp价值较高,你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原物。
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返还。证据还是蛮充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