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这里成为甲乙二人,如果双方约定,甲把他的房子赠与乙,由乙负责以后赡养甲。甲已经按照约定把房子赠与乙了,且若干年后房子由乙卖掉,但是乙并没有依照约定对甲进行赡养,请问甲可以要求乙负责对甲的赡养吗?
分两种情况,如果甲没有子女等法定赡养人,是否该由乙单独赡养?
甲有法定赡养人,该由乙和甲的其他法定赡养人共同赡养?
··这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如果受赠人没有履行所负的义务,可以撤销赠与,追回财产。 如果无法追回,可以要求受赠人等价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争议。
产权人有权赠与房产,与有没有子女、赡养人并不矛盾,毫无关系。
第二个问题,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其他有赡养义务人的赡养义务并不消失。仍要履行。其对于扶养协议约定财产之外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