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案件,最后由法庭调解,请问这个时候的起诉费用一般怎么算啊?是否和由法庭审理判决的诉讼费用是一样的?
我的意思是只要起诉立案,诉讼费用就免不了了是吗?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免诉讼费用?或者申请等案件判决后再缴费
··调解和判决结案,都是合法的结案方式,并不影响诉讼费的缴纳,照常按照诉讼标的计算诉讼费,只是双方协商承担罢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
(一)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
(二)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
(三)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
(四)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
因此,调解结案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回答者:www.corwing.com科云律师团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