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社会各等级、阶层与集团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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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南朝社会存在着士庶两个不同等级和侨人南人两个不同集团。士庶两大集团内部,又各自划分为不同阶层。比起东晋,更明显地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景象。

士族南朝在律令上并未“分别士庶”,但社会习惯和不成文法认为,“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这种区别“实自天隔”,皇权也不能消灭它。士族的身分连同祖父两代的官爵,都登记在户口册黄籍上。除非特殊情况,士族一般不服力役和兵役。同里伍庶族犯罪,士族不连坐,某些罪行的处罚,士族较庶族为轻,一般不受鞭笞。不得以士族之女为妾,不得随意黜士族为贱民。庶族只能入太学,而士族得入国学,因此在文化教育方面享受更好机会。南朝士族得以保持其优越门阀地位的经济基础,是占有广大田庄山泽和附属于土地上的大量依附人口。虽然同一家族中个别支派由于种种原因没落穷困,并不影响其士族身分。

士族通过仕宦途径和婚姻关系网,来维护门阀制度,形成封闭性集团。南朝士族子弟很重视起家官,目为一种资格。他们青少年时从秘书郎、著作佐郎等官职进入仕途,不久即升迁他职。宋齐以来,尚书令与仆射、中书监与令、侍中、吏部尚书以至司徒左长史等官,全部或者绝大部分为士族所垄断。刺史职位则宋代士族比例最大,南齐有所下降,梁陈时士族庶族大致各占一半。总的讲,士族任中央官多于地方官。五等封爵也是士族维持其门阀地位世代不绝的一种保证。所以“爵位蝉联,文才相继”成为士族夸耀的口实,也是构成士族的主要条件。士族所居官都是被认为“清显”的职位,一般不不理政事,只是优游容与,享受崇高名位与优厚待遇。士族之间彼此结成婚姻关系,绝不与所谓“非类”的寒门庶族结亲,目的是保持士族集团的凝固性和封闭性。宋时还规定,士族如与工商杂户为婚,就丧失士族身分。士族之中,又有高低阶层之分,两者之间,一般也很少通婚。低级士族担任的某些官位,高级士族不屑担任。但低级士族往往在*、军事等方面表现出才能,宋齐梁三朝开国的君主,都出于这一阶层。南朝盛行谱牒之学,各种族谱甚多。士族成员不但要熟悉自己家谱世系以避祖先名讳,而且要注意回避别人祖先名讳。对家族言,族谱是嫁娶结亲时从世系识别士族的必要参考;对官府言,族谱是通过世系区分士庶,防止庶族冒充士族规避徭役的手段之一。

庶族 庶族的上层包括下列类型:①虽然富有而非世代官宦,缺乏文化教养传统的家族。②长期居住在地方,宗族强盛的地方豪强著姓。③商人。④手工业者。除最后两类外,前两类与士族一样,都属封建社会中的剥削者。庶族一律要为政府服力役兵役。史书中所见的次门、单家、役门、三五门大致都属于庶族中的这一阶层。庶族上层的各门品,可以由地方官根据需要来“条次”(即调整),但“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皇帝不能命令某姓家族为士族,地方官更不能把庶姓提升为“旧门”(士族)。但在地方上有很多通过改注户籍冒充士族者。他们固然不为高门所承认,但也可享受高门士族的某些特权,至少可以免役。庶族里的中层,是人身依附关系极强的半自由人,包括部曲、佃客、门生、吏户、军户(亦称兵户、营户)、工户、乐户等。部曲、佃客、门生等既从事农业生产,也随同主人作战。军户沿自三国时期,不但世袭为兵,而且老人小儿都从役,与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三五门不同。吏户也世代相袭,全家为官府机构或官吏服力役,从事生产、作战或其他役使。但吏户出身者可以赐爵,有与平民身分

相同的一面,梁时贫民租种豪家富室所占公田,交纳高额地租,实际成为佃户。还有被“雇借”而非服役的工匠。宋齐时所谓“自卖为十夫客”的人,能够有自己支配的时间即“私夫”,借以庸赁养母,积足钱后以自赎。这些是人身依附关系较为松弛的劳动者。奴僮构成庶族的最下层,经过放免才能成为半自由的兵户或上升为平民。南朝一百七十年间,曾九次下诏放免奴婢。

侨人与南人 东晋以来士族侨旧之间的界限,南朝前期不但未趋淡漠,反更突出。侨姓士族的社会势力益加巩固以后,对南人更公开排挤。宋时尚书令仆、中书监令无一南人;齐时尚书令无南人,仆射十六人中一南人。中书监令二十二人中一南人。南人任侍中者较多。宋齐两朝刺史中,南人不足北人的百分之二。梁陈时有变化,南人比例有所增加。婚姻方面,皇帝后妃与公主女婿,皆以北人为主。士族中亦南人北人各自为婚,侨人与南人为婚者极罕见。来自北方的士族,渡江较晚者,也被目为伧荒受到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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