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单位规定必须要晚育,否则自动离职,或者扣除整个部门的年终奖···。昨天我发现我怀孕了,但是丈夫明年八月底才到25岁,孩子可能要先出生2个月左右。我们不想为了这个孩子丢失工作,也不想连累无辜的同事,那样还有什么颜面在单位呆呢?
我想把孩子的出生证明改小一点,但是为了,现在医院都是全国联网的,这个孩子是我的第一个孩子,我们已经结婚了,本来他是合法的孩子,可是现在却遇见这么多的问题···请问各位,我有什么办法才能保全我的孩子?也不让丈夫丢掉工作或者连累他人呢?有什么办法才能改出生日期呢?
第一、晚育是对女性规定的,而非对男性,因为女性涉及到产假和哺乳期的问题,如果早育的话,可能影响工作的安排。所以我不知道你丈夫单位的计生部门是不是脑子被驴踢了,男的能生孩子?
第二、你所在的城市或省应该有计划生育条例,你可以去看看,晚育肯定只是针对女性的,晚婚才是针对男女的。
第三、改年龄还是不要做了,省得以后麻烦。
你丈夫所在的单位是国企吧,国企就是中国的怪胎,还搞连坐制度,这都是是什么时代了,僵化的体制呀。
这个规定好像不合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