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快结婚了,买了一套商品房(按揭)写男朋友的名字,还有一套老房子写的他妈妈的名字,准备把老房子也给我们,他爸已去世,他妈又婚,满5年,请问老房子有那老头子的份吗?还有只是公证给我们有法律效力吗?最后问哈那两套房子都有我的份吗?
:先说新房子。如果新房子是你俩共同购买,或者是婚后(即领过结婚证)购买,有你份。
关于老房子。由于房子是你男朋友母亲再婚前的房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她拥有完全产权。如果她不担心影响她与老头子感情,她可以立遗嘱(须本人自书)将房子由其儿子单独继承,这样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当然更好。如果你男朋友继承房产后,你俩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房子应该有你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