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出嫁3年了.现在因为不和和我姐夫分开了.我姐现在在外地工作 我姐夫在我们这里混.是个小混混.他们没办结婚证.现在有一个孩子1岁多.跟着我爸爸妈妈在一起. 问题是:我姐夫现在威胁我姐叫我姐回来.不来会对孩子下手. 我姐他们没办结婚证.孩子在法律上应该归谁呢? 我姐我爸妈他们的意见是不给我姐夫的 因为他是个混混. 混混能把孩子抚养好吗? 我家现在该怎么办?请高手指点一下.
1、我姐他们没办结婚证.孩子在法律上应该归谁呢?
两个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两个人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属于非法同居。现在,两个人虽然不在一起同居了,但孩子依然时他们两个人的孩子(尽管属于非婚生子女),在目前没有明确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仍属于两个人的或者说属于待定状态。
2、我姐我爸妈他们的意见是不给我姐夫的,因为他是个混混. 混混能把孩子抚养好吗?
你父母的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俗话说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孩子归这样的父亲抚养确实对孩子不利。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建议你姐姐尽量来抚养这个孩子。
3、我家现在该怎么办?
最好由你姐姐通过诉讼的程序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让你姐姐去法院起诉男方,诉讼请求是在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同时,判决孩子由你姐姐抚养,男方依法支付应付的抚养费。友情提示:在孩子未满两周岁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判决孩子归母亲抚养的。请放心。
有结婚证生的孩子称为“婚生子”,没有结婚证生的孩子称为“非婚生子”,“婚生子”与“非婚生子”的法律地位是一样的。在法律上,孩子归父母两人。因此你姐和你姐夫均是抚养孩子的义务人。
就本案情况,如果你姐与你姐夫争孩子的抚养权,我想应当给你姐,事由如下:
第一,孩子2岁以下,一般应由女方抚养;
第二,孩子一直跟着老人,由女方无关利于孩子成长。
另外,如果能证据男方是小混混,或者再证明女方有稳定的工作,都对抚养孩子有利。
有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看明白没有?
上面两个回答的都对。很简单,到法院起诉,象你姐这种情况一次性就会判决“离婚”。如你所述属实,孩子也会判决由你姐抚养的。请律师的费用各地价格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得二千以上。
1、法律定性:两个人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但他们仍是孩子的父母亲。
2、鉴于你姐夫的实际情况,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由你姐姐来抚养这个孩子。
3、你姐夫以伤害孩子来威胁,如果造成一定后果的话,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建议你姐姐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要求孩子的抚养权。注意收集你姐夫的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