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原因是这样的:我住在城乡结合部,我家面临着拆迁,拆迁的补偿在本地是最低的,但是呢拆迁后我们这些人的住宅原址上要建个物流园,镇领导说物流园同意把一部分小综的市内货物交给我们这些拆迁户共同来经营,就作为我们这次拆迁中的一个条件。我们想签订份在物流园存在期间包括转让、合并、抵押后,都能长期永久有效的合同,我想问的是:一,这样的条款怎么组织语言写出来?二、还要注意其他的那些方面条款?三、假如物流园以后破产了,或者经营状况很差根本没什么货物的话,怎么才能保障我们这些失地村民的利益呢?谢谢法律界的老师不吝赐教。
签定合同不能保证永久利益,转让、合并、抵押的权益只属于店面房产的所有人,即使签定转让、合并、抵押合同这些权利法律上并不生效,你们只是承租人,物流院老板照样可以把物流园卖掉.因为合同只是债权,必须转化为物权才能保障长远利益.
你们这个拆迁是商业性质的,你们有权获得物流园店面部分房产所有权.物流园的老板是拆迁人,你们是被拆迁人,你们要争取与物流园的老板达成店面房屋转让协议,并且协助你们办理店面房屋的房产证,作为你们的拆迁补偿一部分,即使物流园破产你们各方面的权益也能保证
这类问题就是要拥有一定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最好是找专业的法律人士询问,特别是在拆迁方面有经验的律师比较好,很多细节问题让你防不胜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