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国时期,在山东农村有一种小挂饰,深受妇女和儿童喜爱。此种物品,采用布贴和刺绣的方法制
作而成,多为民间绣工的余兴之作。虽说是耍活,但小才能显出巧来,故民间绣工多愿在此上使暗劲,争妍斗奇,以显示自己的手艺。其造型有动物、昆虫、花卉、禽鱼,及福字、寿字、喜字等。制作时,先在各种描画好花形图案的彩色布片上粘贴或刺绣上与该物品形态相关的图纹,如动物的耳、鼻、眼、爪,花卉、蝴蝶的蕊、筋、斑纹及其他一些装饰花纹等,再按照事前勾勒出的花形纹线,分片裁剪。因其为双面制品,故每裁剪一片,都要找齐与之相对应的另一片。花色可根据个人喜好自行搭配,如正面是红色,反面可换成共色或其他别的颜色,这种变化,能给人以花样翻新之感,增强了趣味性。花形拼合后,内放入谷糠、锯末或碎布、棉花等充填物,用针线缝缀固定成形(见图)。其花形与花纹皆讲究和谐对称,借此祝愿家庭生活“和和美美”、“称心如意”。挂的时候也讲究成双成对,取“好事成双”的吉利数。过去民间事事都图吉利,已成风习,结婚要挑吉日,盖房子要挑吉日,就连出趟门也要挑个吉日,只有这样心才安稳,日子才过得踏实。再看作品图案本身所包括的吉利含义就更多了,如图所示,牡丹表示“荣华富贵”;狮与“师”谐音,意指家中能出高官,蝴蝶的“胡”与“福”谐音,它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吉祥物。有的花形边缘还悬缀着许多彩穗,穗与“岁””谐音,有许多穗,代表“岁岁”即“年年”,如果把它与花瓶联结在一起,就是“岁岁平安”的意思,与鱼联结在一起,就是“年年有余”的意思。其附加的东西越多,越有意思,越耐人寻味。此种小挂饰有自制的,也有是亲朋好友赠送的,它除了可以美化居室外,还是情感的传播物,千言万语尽在这不言的一针一线里了。观之,心里头常常会洋溢着甜情和蜜意。(2006年10月4日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