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权属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我有个叔因膝下无子女,十几年前死后我以儿子的身份给他办了后事,他留下的二亩地也一直由我在做,现在政府征地,镇里想以‘无保护’的名义收回这块地[我叔没享受过无保护的待遇],不知镇里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有没有权力得到这块地的征地款。[我爸几年前去世,妈妈健在,他们在时已分家,不知我妈有没有这个权力]。谢谢!

一,很久以前(新收养法修改前),你即已经成就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履行了养子的赡养和安葬尽孝义务。

二,确定你叔叔为五保户肯定是错误的,因为在事实上,各级政府和村组没有出一分钱。

三,你已经实际继承土地使用权并耕种改土地十几年了,也没有任何人提出异议。

四,土地补偿金是对实际使用权对土地投入、土地附着物的合理补偿。而你正是实际使用人和投入者。

综上,补偿款应该由你来承受,村镇的观点是错误的。你应该据理力争,如拒绝补偿,你可以依法诉讼,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有个叔因膝下无子女,十几年前死后我以儿子的身份给他办了后事,他留下的二亩地也一直由我在做,现在政府征地,镇里想以‘无保护’的名义收回这块地[我叔没享受过无保护的待遇],不知镇里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有没有权力得到这块地的征地款。[我爸几年前去世,妈妈健在,他们在时已分家,不知我妈有没有这个权力]。谢谢!

-------------------------------------------

1、你叔承包土地是合法有效的,他也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进行合法的流转。你们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镇里是无权收回承包权的。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几条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你叔承包的土地有权得到征地补偿,完全因他将土地转包给你而使你得到该土地的收益。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