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谈考古报告的编写,主要是因为大家对考古报告不满意。考古报告究竟应该怎么写好,似乎也没有现成的经验,所以才要大家讨论。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是我担心很多想法并不能落实。比如,第一,考古报告是科学研究报告,它有自己的语言和叙述方式,不能要求它像小说一样引人入胜,如果这样要求它,那你肯定会永远失望。第二,不能希望在里面发现所有你想看到的东西,因为考古发掘虽是一件科学的工作,但是研究者本人的主观却是要时时渗透其中的,他不能想到的,当然也很难注意观察,更谈不上记录和发表。第三,考古报告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其实它的形式,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它所报道的内容,不能设想只有某种形式或某几种形式的报告才是好的,要求报告以某种格式写作本身就不合乎事物本身的内在逻辑。
我常常想,考古报告也是一种商品,编著者是生产者,编辑和出版社是商家,读者则是消费者。当然你可以说生产者生产什么,商家就卖什么,消费者就消费什么。不过,考古报告毕竟同一般的商品不同,因为生产者同时就是消费者,消费者也同时就是生产者,他们的角色是经常掉换的,连商家也是如此。但是,就像一个人总是看的报告比写的报告多一样,他首先是一个消费者,然后才是生产者。考古报告的写法,其实主要还是根据消费者的需要来定。大家目前对报告不满意,就是因为作为消费者的读者眼界开阔了,研究领域扩大了,研究深入了,所以要求报告能提供他所需要的材料,而与此同时考古报告还在以它巨大的惯性不断地以老面孔出现,其中的原因,就在于大部分的考古调查和发掘还在以巨大的惯性继续着长期以来的做法;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任何一点的创新,都要付出数倍于以前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这又是许多同行力不从心的。
现*古学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过七八十年,对所有有史前文化和大部分古代物质文化的认识是在这个期间逐渐积累起来的。由于考古学首先面临的是时空问题,所以考古报告长期以来把焦点和注意力集中到以年代学为目的的器物的分类描述和排队、分期上。问题是,在时空框架解决之后,大量的报告如果仅仅是采用举例式的方式描述人们耳熟能详的材料,而没有能够提供额外的信息,那就很难满足研究者的需要。典型单位、典型器物的分期排队,对于理解文化的发展演化,确是其他方法不能替代的,但是对典型单位、典型器物本身的关注,无疑就会相对忽视非典型单位、非典型器物和非典型特征的描述和分析,何况所有典型的取舍,也还受人们认识程度的限制。
如果我们把考古调查、发掘和资料的整理、报告的编写当成一个程序,那么应该说报告的编写很大程度上受前几个环节的制约。很难设想一个粗放的调查和发掘,会使资料整理达到科学的要求,也很难设想一个粗放的调查、发掘和整理,会使报告的编写合乎科学的规范。报告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与其说取决于报告的形式,毋宁说更取决于发掘和报告整理者的素质。一个好的发掘者,他会给自己提很多问题,从而在发掘期间就给予关注,在报告的整理中会体现这种关注,最后以表格、插图甚至文字的形式把某些非典型的单位也表述出来。比如,某灰坑的红、黑、灰陶的比例,作为举例在报告的文字里已得到描述,但是其他大量的灰坑情况并非如此,报告却没有给予任何表述;又比如,我们很注意陶器的复原工作,但是对于不能复原的大量陶片的特征,比如口径或底径的长度变化区间、陶片上某些测量的和非测量的装饰性的某些非分期性特征,却没有在报告中给予描述,假设研究者试图通过陶片研究陶器生产的方式,比如是家庭手工业还是某种形式的专业化生产,在目前的报告中就很难得到他所需要的大量资料。这种情况在目前的考古报告中广泛存在,其实只要注意得到,是可以通过表格的形式得以弥补的。
但是,考古报告无论如何仔细,从本质上说它都是一种简报的性质,因为它不可能把所有发现的现象都报道出来,即使排除形式的划分,不计资金的投入,把每一间房屋、每一座墓葬和每一件器物都作为一种现象报道出来,仍然有很多信息不得不省略掉,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所以最好的办法,是提高单位面积的发掘"产量",也即在尽可能少的发掘面积里,提取尽可能多的信息,孰几才能满足消费者尽可能多的需求。至于报告的形式,每一个生产者都可以有自己的发明。比如西方的某些考古报告,在出土动物骨骼的描述上,直接画一个该动物的图像,把出土那部分的骨骼涂黑,所以一目了然,根本不用琢磨动物骨骼的专用名词和它的解剖学位置。这当然是一个小例子,但给我们的启示却很多,那就是:只要有助于信息的提供,报告的编写可以采取许多新的个人化的形式。当然,这得得到商家的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