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传统上对人们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有“入世”和“出世”之说,积极投身于社会谓之“入世”,反之,自我寻求超脱谓之“出世”,这是截然相反的两种行为观念。推想起来,“入世”和“出世”这一对矛盾现象在考古学研究领域中似乎有着格外的意味,值得探究一番。
在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中,考古学研究的“出世”特征特别突出。因为它的研究对象是遥远的古代,远远脱离于现实社会。考古学家所面对的是已经逝去、凝固了的一切,完全属于另外一个时代,与我们现在所处的尘世无涉。它使人远离尘嚣,神游于另一世界,去感受一种完全不同于自身存在的生活,而且这感受经常是愉悦的。考古学研究的这一品格具有特别迷人的特性,我相信有很多了不起的人物都是因此从事了这个专业领域,不管他是基于对现实的逃避还是为考古学的魅力所吸引。当然,即使是为了逃避现实的话,这无疑也是一个相当理想的容身之所。
但是,考古学的这种“出世”主要限于技术实践阶段(包括田野工作和资料整理),一旦进入到更高层次的理论阐释阶段,便无法不与现实社会纽结在一起。考古学毕竟不仅仅是一门技术,它的最终目标,不管是要“寻找历史规律”,还是要“复原古代社会”,仍然是为现实社会服务——这也是一切学科产生和存在的依据。同样的材料,在不同的理论指导之下,可能解释为A,也可能解释为B或C。由此考古学也不可能不产生各种各样的流派,既会有历史唯物主义的考古学,也会有种族主义和殖民主义的考古学。即使貌似纯粹学术领域里的纷争,也会变得万分复杂。总之,一旦考古学研究从技术层面上升到理论阐释层面,它也就从过去回到了现在,也就从事实判断转变成了价值判断,从“出世”拉回到了“入世”,从无忧无虑变成了要面对种种危险——这既包括学术上的危险,甚至也有*上的风险。BR所以,一种普遍现象是,从事分类描述性的技术实践经常会比阐释工作使考古学家更多享受到“出世”的乐趣,而少“入世”的苦恼。当然,在一个阐释往往会带来麻烦的社会环境中,考古学家更多地重技术而轻阐释,不失为一个理性的选择。而在社会环境并非如此,“出世”也能够带来乐趣,至少不是麻烦的时候,考古学家们当然也会做出另外的选择。能够自由游走在“出世”与“入世”之间,实在是考古学家的幸运。如果考虑到考古学的技术实践比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强得多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那考古学家们就更加幸运了。
然而,当大多数考古学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做“出世”的研究,选择在这个“象牙之塔”中“遗世而独立”,实在并非社会之福。对考古学来说,会造成研究层次的降低,造成学科目标的迷失。对考古学家来说,则意味着自己作为一个学者对人类智慧贡献的减少。富有哲人气质的考古学家俞伟超先生曾经这样说过: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或者当个特殊技术工人告终,或者攀援为思想家。”而当一门学科的行业风气反其道而行之,更多的是贵前者而轻后者,那么这门学科必至流于肤浅,并且也折射出所处的社会也必是一个浮躁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