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北京市对公有住房分户的政策,或北京市宣武区房地局的政策均可。
还有从05年开始因拆迁冻结户口的地区(指宣武区),谢谢大家了!
办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宣武区的在公安分局户政大厅。
一、受理
(一)条件:
分户指公民因生活或居住条件发生变化,由一户分为数户的户口登记。分户的基本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2.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或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平房住户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5.夫妻离婚后要求分户或迁出的,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居民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后,由派出所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直接办理分户或迁出手续,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口簿》,加盖迁出章,并在《常住户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或分户原因和日期。
(二)查验证件证明
1.公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结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证明等证件证明;
2.私房分户。提供分户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提供村委会同意分户证明。
二、审核
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变更、更正条件的立即办理。
三、审定:同审核。
四、告知
工作标准: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一)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存档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立即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工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