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8号跟中介还有房东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总价58万。
因为房东有抵押贷款,他预约了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银行通知他十一月十七号还贷,就是上周二,可是他临时没那么多钱,一直到周五才换上。然后我的贷款申请才能递交到我需要贷款的银行,合同规定要到11月30号到房产交易中心过户的。
可是我现在被告知贷款有可能下不来。因为我贷款到七成。可能会出问题(我的资信没有问题)。是收入证明之类的。现在年底了,审核比较紧。然后前天我跟中介还有房东商量,手写了一式三份的一个补充协议,就是可以延长到12月22号过户。不知道这个是否有法律效力,因为我已经违约了,就是说房东一旦不高兴,随时都可能追究我的法律责任,按照合同,我要赔付总价的20%的违约金。我现在好怕。因为毕竟年底了。。还找了贷款公司。我想问如果真的超时没有过户,我真的会被追究违约责任吗?
还有个问题不知道怎么说,我在想房东有没有跟中介合伙起来让我违约啊,可能是我想多了,可是我还想知道是不是有过这样的案例。。。
还有银行审核通常是多久?能如期过户吗?
虽然违约了,但如果房东愿意和你达成补充协议,法律也是认可的。另外,你如果中介费还没有交清,那就让中介也帮助作工作,毕竟,如果交易不成功,中介也是有损失的。
你签的购房合同,很明显落入了中介精心设计的圈套!
建议:在当地寻找熟人了解这个行业的相关律师协助你处理相关事物。
像你这样的情况我建议你还是去110wang咨询下,那里很多这方面的专业律师免费为你设计方案,但是每天数量是有限的,抓紧时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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