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电话6年前欠约500元,期间从来没通知过补交,今天突然让我补交和交4500元的迟纳金,这样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法律有没有规定?
一固定电话6年前欠约500元,期间从来没通知过补交,今天突然让我补交和交4500元的迟纳金,这样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法律有没有规定?
如果期间从没有通知你交过,这个钱你不必再补交了,根据法律规定,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就算他们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赢的。
一固定电话6年前欠约500元,期间从来没通知过补交,今天突然让我补交和交4500元的迟纳金,这样合理吗?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法律有没有规定?
··不是合理与否的问题,是合法追费。
电话不用,可以申请拆机销号。否则,你仍然占用线路、设备,即便一个电话不打,仍然需要支付月租费。 6年了,济南市一个月的月租费是22.6元,还有滞纳金,你可以计算。 如果有异议或数字有出入,可以查询微机记录资料,但,费用是应当缴纳的。
因为你的欠费处于连续状态,故,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问题。可以和电信局协商解决。如果诉讼,你肯定败诉,那时,恐怕还要缴纳诉讼费,得不偿失哈!
不用理会。像这种费用对方早列入坏账里了,能收则收,不能收则免。况且该笔费用早过了诉讼时效,对方也不会为这点钱起诉到法院的,因为他胜诉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固话还在使用,那么对方也仅能要求你支付近两年的费用。
你别承认欠费,包括一切方式,否则诉讼时效重算;你如果不承认,就不用交钱。
别理他们,等待他们起诉好了。
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2年时间为作出任何主张债权的行为和表示,你能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