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问题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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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天在八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外还无偿加点,每天加点时间不等。也就是没有加班费,每周六天班。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四川成都投诉电话是多少啊?

我国现在实行的是8小时/日,40小时/周工作制,而你们公司因生产需要每周上六天班,且“每天在八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外还无偿加点,每天加点时间不等”,虽然超过了上述法定工时,却并未违反《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规定,但需要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因此,你们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是违法的,侵害了你们的合法权益。

这种情况仅是违法现象的冰山一角,要想改变很难。与其发牢骚,倒不如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实惠。若实在不想再继续被盘剥,那就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克扣的加班费吧。

其实是有人管的,只是有些劳动者逆来顺受,有些管理者又玩忽职守。

你的单位是违反劳动法的,要组织几名员工一起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相信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我国目前实行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这个时间工作都算加班,既然加班就要支付加班费,支付加班费的计算方法请参照“海天一色”的解答。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加班费,你可以向当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你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须向仲裁委提交加班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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