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院职工,和领导发生纠纷,上诉到法院,终审判他负刑事责任,免刑事处罚,而我无罪,却被医院给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纪和国法不一致,是怎么回事。
终审判他负刑事责任,免刑事处罚.--是有罪,但是可能情节不够,所以不处罚。
医院就给了你处分,那是行政处分。根据医院规定。
能追加他的党纪处分?党纪处分,对象是党员,如果他是这个主体,可能受党处理。但不是必须。关键看党。
负刑事责任是说该人有责任,已构成犯罪.
免于刑事处罚,是说该人有罪,但罪行显著轻微,够不上判刑,因此免予刑事处罚. 我国对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多数予以劳动教养或收容教育。
负刑事责任却免于处罚,是指法律上已经承认其犯罪【意即他为罪犯】,但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却不处罚他,也就是说不判他坐牢。但这份污点会写入其档案,也会严重影响他后来的工作和生活。因为很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都明令不招聘故意犯罪的员工。在原来的社区生活中也会对其名誉造成严重影响。【谁愿意跟一个罪犯做邻居?】
而你仅仅受到党内纪律处分,说明你根本没有犯罪【这和他受到的处罚有本质上的区别】,虽然被处分终究不是好事,但相较之下你划算的多了。
党纪和法律的关系是,如果违反法律构成犯罪的,肯定违反党纪,严重的甚至要开除党籍。但只是违反党纪的,却不一定构成犯罪。
补充:能否追加对他的处分这个不好说,如果其被定为有罪,那么当然要受到追究,如果其无罪,那么党内是否对他处罚超过法律控制的范围,这还要取决他所在党小组的态度,包括领导的态度,人缘关系等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