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在给老板做事时,由于不小心造成另外两个员工受伤。老板据此把我开除了,也不给我工资。说用我的工资抵伤者的医药费和误工费。他说所有费用花了近万元。我的五千多元工资一分也不给,并且说还要我出两千。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为公司工作的过程中由于你的过失导致同事受伤,由于是职务行为,应当由公司对受伤员工进行治疗和赔偿,但事后公司可以向你追究一定责任。
你的工资应当足额支付,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权利义务关系,并不能抵消。
能协商解决最好,如果实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搜集证据,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你造成的属于工伤的范畴。你可以找当地劳动部门解决,没有合同也可以解决的。你老板的行为对于他是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