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卡部--→当地邮局,走4.5天,当地邮局加戳发出,
当地邮局--→单位门卫,走0.5天,单位门卫盖收件章,
单位门卫--→部门,门卫把个人信用卡夹报纸里发给部门经理室,走3.5天,
部门--→卡主,走6天,信用卡放在部门经理处6天,经理常上网不常看报,差点随报纸卖掉!
总行卡部:邮寄信用卡用的是平信(挂号寄),为何不用正宗挂号信?小气鬼!
当地邮局:只要输入身份证号码/回答出家属姓名及家中固话号码就能开卡的信用卡,单位门卫盖收件章,就能回去复命?
单位门卫:把个人信用卡夹报纸里发给部门经理,马大哈1个!
部门经理:没责任,经理中是有从不看报,到时报纸卖废品换茶叶的(经理不上网的估计没了)
如果规定只有本人凭身份证才能签收的话,是不是更安全更好些呢。
个人信用卡从银行挂号寄来过程,法规上怎么看?
你好!
你说的“挂号寄”--此挂号寄非彼挂号寄,说白了银行邮寄信用卡的都说平信!!!
银行邮寄信用卡只有两者模式:
其一就是你说的挂号寄(平信)、属于免费邮寄;
其二就是特快专递(即EMS),是需要持卡人付费的,20元。
平信无时间规定,法律也无规定;
EMS邮寄信用卡一般为2-3天,必须是本人签收,不允许代签收,除非本人授权。
1。你说的时间问题中:
单位门卫--→部门,门卫把个人信用卡夹报纸里发给部门经理室,走3.5天,
部门--→卡主,走6天,信用卡放在部门经理处6天,经理常上网不常看报,差点随报纸卖掉!
属于单位内部管理部门,和邮政,银行都没有关系。邮寄地址,是办卡人自己选择的,单位有问题,可以选择家里啊。
2。就是挂号信。没有“平信(挂号寄)”这个说法。挂号信一直就是这样的规定。
3。安全方面也没有问题,即便万一“丢失”也不是大问题,损失只是银行的。银行要重新邮寄。因为信用卡都是要“激活”的,在没有激活之前,是不能使用的。
上几步骤没错;
这步错:
单位门卫--→部门。经理当然不着急;
之后步骤,不用说。
步聚可以,符合法律规定
1.合同自愿
2.在你和银行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可以用他认为安全,经济的方法邮寄信用卡。
3.至于到你经理或是门卫在发生的事情,只能是内部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