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今天下午就要和老公协议离婚的事需要帮助,很急的,谢谢了!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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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就要和老公协议离婚,情况如下:结婚不到三年,有个8个月的孩子,没有房子,老公给个体户打工,一个月收入1500-2000,我在生孩子的时候落下了病,现在一直是腰疼,不能干重活,也就是近几年是不可能上班的,现在共同财产是以我的名下存了20万{这其中有婚前婆婆家给买房子的和聘礼的钱是9万,我向我妈家借了8万(这个欠条是婚前老公给我爸打得,钱了他自己的名字,而后没有印泥,用我包里的口红按了手印),当时准备买房用得,只是到现在也没买。剩下的3万就是我两婚后攒的}现在老公想协议离婚,就是到民政局直接办的那种,抚养孩子的费用我现在要每个500-600,可是他只给200元每月的抚养费(注:孩子现在每月光喝奶粉都要300多元),就是20万他不跟我分,孩子每月给200抚养费现在我想问的是我这样和他协议离婚后亏不亏,如果不亏今天下午我就和他去民政局办了,如果亏,我想到法院起诉。请问,我到法院起诉能得到更多吗?十万火急的!谢谢了!

实事求是说,按照你与老公的约定,以你名义存下的20万元钱归你所有,已经是你老公重大的让步,因为婚前婆家给你的9万元钱中,除聘金外(最多也就2、3万元吧)剩下的就是购房款,而这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攒下的3万元钱也是共同财产,一旦你老公要求分割,或多或少总要给他一些,即使诉讼恐怕也不会有太大改变。

孩子由你抚养,对孩子身心健康发展是有利的,虽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的规定,你老公需要每月支付不少于300—40元的抚育费,只给200元每月的抚养费确实略嫌少些,但仍建议你接受并尽快与老公达成协议,以尽早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手续。

由于孩子现在还小,你只注意到了孩子吃奶粉的钱都不够,还未考虑到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教育费用等支出将随之增加,对你而言都是巨大的负担。而你完全可以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的规定,在你实在无法承受抚育压力之时,以孩子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老公增加抚育费。

务请三思。

如果男方放弃那20万,抚养费我建议他给200就认了,毕竟他也“榨不出多少油水”,一个月才那点钱。

孩子8个月,喝奶粉喝不了多少时间了,一般1岁左右就可以喝牛奶,比奶粉好。因此这部分开销不会对你有很大压力

你现在的问题是居住和生活。居住如果你回娘家,也能暂时凑合下,没有买房的必须。生活,20万省点也不至于就没了。自己如果有意识地找点零活干也不是不行。

就像楼上说的样 还是算了吧 这样的男人也没得多少钱

借的8万得还,还剩下12万,应该分。

小孩子抚养费200太少,根据他目前的情况,300--400比较合理。

如果法律解决,你肯定能争到更多的权利。争不来也没有什么损失。

1、如果孩子由你抚养,对方要支付抚养费,根据他的收入,应该在350元左右比较合理。

2、关于20万存款的分配问题:其中8万元是向你父亲借的,有借条,应该属于你父亲;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9万元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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