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0日 08:49:45 来源:人民日报
内容提要
●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是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大亮点。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已经具有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社会制度保证。
●把社会和谐明确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这是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推进的历史过程,将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整个历史阶段。
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是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一大亮点。对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进行概括,并把这一本质属性明确为社会和谐,这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史上是第一次,是过去没有讲过的“新话”。它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又一重大理论成果。这一新的认识涉及许多理论问题,需要我们很好地学习和理解。
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
《决定》开篇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首先明确了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其理论根据是马克思主义,与历史上各种所谓的“和谐社会”有本质的不同。
和谐社会是人类自古以来追求的理想社会,不同国家、民族都曾有人用各自的语言对这样一种理想社会作出各种各样的描述。空想社会主义者明确使用了“和谐社会”这个概念。他们的学说得到马克思、恩格斯的高度评价,成为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理论来源之一。马克思、恩格斯的伟大贡献,在于把这一美好的社会理想建立在了科学的基础之上。他们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又在这个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指明了通向和谐社会的现实可行的道路,并对其基本特征作了合乎逻辑的科学描述。他们指出,人类社会是一个不断从低级走向高级的自然历史过程,最终要实现共产主义。共产主义社会将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消除阶级、城乡、脑体之间的对立和差别,极大地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使社会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实行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都形成和谐的关系。
这种理想的社会状态在历史上是不曾有过的,原因在于诸多条件不具备。首先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最直接的原因是存在着剥削制度和阶级压迫。马克思、恩格斯描述未来理想社会最具代表性的那句话,正是从这个角度切入的。他们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所以,尽管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人们都向往和谐社会,也出现过某些所谓的“太平盛世”;但是,由于存在阶级对立的对抗性矛盾,这一理想的社会状态从根本上说是不可能存在的,即便是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是如此。
社会主义社会的建立,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开始把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设想付诸实践。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属于共产主义范畴,是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与旧的社会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一个在生产力逐步走向发达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从而为实现共产主义创造条件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社会在一定的范围内依然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某些时候斗争甚至是很激烈的,我们决不能忘记和忽视这一点。但是,从总的长期的发展趋势看,这种矛盾和斗争应该越来越缓和,是一个阶级逐渐走向消亡、社会逐渐走向和谐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不是阶级斗争,而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大量存在的是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的、可以协调解决的矛盾。列宁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还不能达到像共产主义社会那样的高度和谐,但它已经具备了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前提和条件,具有了这种可能性和现实性,是能够实现社会和谐的。从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的过程,就是逐步把可能性变成现实性、逐步实现社会和谐并走向更高层次社会和谐的过程。
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基本原理,包括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理论,我们党早就有正确认识,并按照其要求为实现社会和谐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三大改造完成以后,在1956年召开的党的八大上,我们党宣布,我国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阶级斗争,大多数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这期间,毛泽东同志发表了两篇重要讲话,一篇是《论十大关系》,一篇是《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全面阐发了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他要求全党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包括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解决科学文化领域里的矛盾;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以解决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的矛盾;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以解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等等。他说,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政治局面就是一种和谐的社会状态。毛泽东同志的上述观点,正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是有条件和有可能实现社会和谐的这样一种认识之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