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郊区的一家公司上班!我想知道劳动法关于未满一个月的工资是怎么计算的!我们公司规定的是未满一个月的礼6。7上班按平时上班计算也就是8小时外的才算加班,这样过半数22天给满的底薪。但我底薪只有960。而且我受工伤厂里要扣我钱说是不按规定操作!还有就是过年放假有底薪吗?我们司是没有的。平时公司安排的休息也没底薪还有扣钱。我们7点办必须到公司说是8点下班其实我们9点都难下班。公司只计算3小时的加班。我该怎么办???
首先,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标准工作时间,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度。超过了这个时间,就构成了加班。
其次,公司称你“受工伤厂里要扣我钱说是不按规定操作”的做法是错误的。无论是有无过错,均应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应该照常领取。
单位加班应该按照职工实际的加班时间支付加班工资,否则就构成了克扣工资。职工有权请求支付全额的加班费用,否则,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交涉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企业处罚与国家规定并行并没有错。
公司规定在上班时间前到达工作场地,也不违反劳动法规。
公司安排休息的情形很复杂,你没描述清楚,所以是否需要仲裁还不能确定,如果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向有关专家或仲裁机构进行咨询。
另,7点到早一小时,9点下,晚一小时,这个时间看似两个小时,因为不是死规定,还有范围性自由度,所以公司给三个小时加班很合适。上满22天满底薪是国家规定的细化,按照国家规定每月按三十天计算工资,包含8天星期休假,只有在扣减工资按照22天平均日工资时才会涉及违反劳动法,否则应该属于符合劳动法规。
关于工资的状态,如果你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公营的话,应该是满十五天发满月工资,不满十五天按实际天数计。如果是私营的话,请找劳动仲裁方面调解。
工伤是无过错责任,也就是说,只要你是工伤,不管你本人有无过错,公司都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不能扣你钱,也不能让你自己承担部分责任。关于加班工资的问题,如果你公司没有批过综合工时制度,周六周日上班,就得计算加班工资,但值班和不定时工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