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在2009年12月30号卖给了别人,当时并未交付,买方支付了定金2W。现在我的房子不想卖了。同意支付给买方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是买方一定要求我把房子卖给他,并且要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问我该如何应对他?
除非履行不能,否则买方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如果你确实不想卖给他,可把房子另行处理,并过户登记,或者在诉讼过程中要求调整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