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一个案件,A银行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100万元,一年后,A银行将合同中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B公司了,请问这样转让可以吗?怎么判决?
碰到一个案件,A银行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100万元,一年后,A银行将合同中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B公司了,请问这样转让可以吗?怎么判决?
··一般情况下,债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告知债务人。
但,银行的债权,是追索贷款,属于专有权利,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要不,受让人如果不是有权经营货币的,岂不是也可以放贷、追款了吗?
碰到一个案件,A银行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100万元,一年后,A银行将合同中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B公司了,请问这样转让可以吗?怎么判决?
碰到一个案件,A银行与B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总计100万元,一年后,A银行将合同中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B公司了,请问这样转让可以吗?怎么判决?
··一般情况下,债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告知债务人。
但,银行的债权,是追索贷款,属于专有权利,一般情况下不能转让。要不,受让人如果不是有权经营货币的,岂不是也可以放贷、追款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