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是需要以公文方式向劳动部门递交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得到劳动部门的批复后方可实行。
依据是《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