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手机营销者。

王朝军事·作者佚名  20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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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手机没有合格证、生产厂家,属于不合格产品。

问:

1/ 是否1年内为诉讼时效?

2/具体适用法律条文为?

3/是否可要求退换(有证据证明于该销售点购买)?

4/非诉讼程序的解决方法为?

1 不是

2 第四十八条

3 可以

4 找消费者协会/12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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