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底因为涉嫌贩卖淫秽审物品牟利罪后取保候审 现在检察院传唤带身份证什么意思 电脑下载7个淫秽视频收他五块钱 电脑里有155个淫秽视频会被起诉吗 急急急
一、检察院传唤你,那是说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在已经移送检察院起诉,因为你是取保候审未被羁押,所以在移送案卷时,你也要一并到检察院去
二、关于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相关的法律如下:
1、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司法认定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其中贩卖是指通过批发、倒卖、零售等方式销售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是指通过出租、出借、播放等公开或者半公开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使淫秽物品得以散布的行为。
2、刑法有关规定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本法所称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3、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1)制作、复制、出版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50至100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100至2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100至200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500至1000张以上的;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录像带100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200至400张(盒)以上,淫秽扑克、书刊、画册200至400副(册)以上,淫秽照片、画片1000至2000张以上的;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200至500人次以上,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10至20场次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5000至1万元以上的。
综上所述,你的这个行为,肯定是违法了的,但是根据你说的情况还未达到犯罪的标准,但是有一点,就是并不是以你所说的为准的,而是以调查得到的证据为准,最后认定的数字,未必是你“交代”的数字,(因你有可能未如实供述),所以,你这个案件,应当是公安机关掌握了你其他的证据,证明你不仅仅是卖了7个,(或者说你那155个认定为“出售”之用),,,总之,如果不够起诉的话,未必能走下去,检察院也就不用叫你了,叫你去,应该就是可以起诉的
你已经被取保候审说明你已经是犯罪嫌疑人,只是有条件的暂时不关押你。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要随时接受询问。这是法律规定。可能检察机关还有问题需要问你。至于你的罪过我认为不重,但是你已经犯了法。你有可能被起诉,但是极有可能会被判缓刑。也有可能认为你的情节轻微而不被起诉。我估计不被起诉的可能性较大。要你带身份证就是要在法律程序中准确确认你的身份。
取保候审是强制措施,你必须随传随到,履行取保候审义务,配合国家机关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该案。作为犯罪嫌疑人,你当然可能被判刑,当然,不排除适用缓刑的可能性。155个文件已经大大超过起点,如果有未成年人内容量刑会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