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
张某某(身份证:×××××××××××××)
因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现将本人全部遗产(包括房产),本人不在世时有纪某某(身份证×××××××××××)继承。、
见证人:朱某某(身份证×××××××××)
王某某(身份证×××××××××)
遗嘱人签字:张某某
××××年×月×日
以上某某已经签字落实 ××代表身份证号码已经填写完毕
另外一旦遗嘱人死亡那么怎样继承?继承程序步骤是怎么样的?是否合法有效 受到法律保护?
目前没有公证请从法律上专业回答,高分悬赏
1、被继承人只能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选定遗嘱继承人或者对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作出规定,而不能任意选定遗嘱继承人。
2、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是法定继承人。孙子女、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属法定继承人。
3、如果是遗赠,遗赠即是指自然人通过设立遗嘱把遗产的全部或一部分无偿赠给国家、社会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并在死后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4、遗赠必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赠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时遗赠人必须是有完全行为能力。
5、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6、遗赠的执行范围仅限于遗产中的指定部分,遗赠人生前负有缴纳税款的义务或负有债务的,则以遗产对税款、债务清偿后的余额作为执行的范围。遗赠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时,遗嘱执行人则交付该特定物,该特定物灭失的,则遗赠效力归于消灭。
此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并需要两个外人做为见证人,这样的遗嘱是有效地 .
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是书面遗嘱,遗嘱不得取消缺乏生活来源缺乏劳动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既然有遗嘱列明的继承人,那么被继承人死后,财产全部归所列明的继承人继承,没有什么步骤。当然,如果此遗嘱是遗赠遗嘱,就是说被继承人和继承人毫无关系,类似于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纪某某,那么纪某某在被继承人死后一个月内没有明确表示要接受遗赠,则视为其放弃该继承权,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法定顺序继承的步骤: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无得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该书面遗嘱中,应该写明遗嘱列明的继承人(纪某某)和被继承人(张某某)的关系。也应该写明见证人(朱某某)、(王某某)与被继承人(张某某)的关系。
另外, 书面遗嘱最好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打印无效),立遗嘱人本人不能亲笔书写的,要写明代笔人的姓名和有关信息。
最后,为了把握,最好还是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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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身份证:×××××××××××××)
因为年事已高,身体不好,现将本人全部遗产(包括房产),本人不在世时有纪某某(身份证×××××××××××)继承。、
见证人:朱某某(身份证×××××××××)
王某某(身份证×××××××××)
遗嘱人签字:张某某
××××年×月×日
以上某某已经签字落实 ××代表身份证号码已经填写完毕
另外一旦遗嘱人死亡那么怎样继承?继承程序步骤是怎么样的?是否合法有效 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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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
遗嘱有多种形式,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录像遗嘱等。
其中,通过公证处办理的公证遗嘱,可以直接有效。
其他形式的遗嘱,如果利害关系人有争议或者遗嘱模糊不清,需要认定其法律效力的,可以诉请法院认定,但,需要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证明人证明方可确认其有效。
你的案例,严格讲,有点模糊不清————受益人(继承人)是何种亲属关系?为何受益?如何执行遗嘱?是自书还是代书? 再说,不是填上姓名就可以的,见证人应当有行为能力,无利害关系,了解事实,亲自参加见证,能够如实作证才行。
如果受益人不是法定继承人,那就不是——遗嘱继承,而是——遗赠,法律后果不一样。
如果当事人真的想立遗嘱,最好还是全国性、最好还是去公证处,花费不多(300元左右),直接生效,简单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