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产是夫婚前父母出钱购买,夫有三个姐姐,夫一直与父母同住,母先于父去世,夫再婚后其父去世,现夫要离婚,妻提出该房产她也有份额。她是否适用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如何保全自家财产不外流。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产是夫婚前父母出钱购买,夫有三个姐姐,夫一直与父母同住,母先于父去世,夫再婚后其父去世,现夫要离婚,妻提出该房产她也有份额。她是否适用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如何保全自家财产不外流。
··不一定。
如果房产是父母出资、婚前置办,房产证名字是他的,就是他的婚前财产。 如果房产证名字不是他,他就没有所有权。
你说的情况,房产在先,你们的婚姻在后,离婚, 你不能申请分割他的个人财产。
问题没讲清楚,如果房屋是你婚前父母出资买的但所有人写你的名字,应该是父母对你个人的赠与,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妻子无份额;如果房子是登记在父母名下,你作为子女可以继承父母财产,你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可以分得你继承部分的一半。
你的问题不清楚。
房产是父母出钱购买,那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父母的财产,他的妻子可能参加房子的分配。
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那么房子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妻子就无份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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