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道判断题:
1. 公诉案件中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的人,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 除最高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外,死刑案件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答案说这两题都是错的。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
请赐教,本人学英语的门外汉,感兴趣多看看书罢了。谢谢!
1、第一道,人民法院不是可以指定,而是应当指定。可以与应当的区别在于,“应当”是绝对性的必须,而是“可以”是选择性的。
2、第二道,错误在于死刑案件并不都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于后者,省高院核准后,不需要报最高院。
第一道,是应当而不是可以。
第二道,语意不通,把‘第一审’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