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在学校被撞倒,头部受伤,在上学的时候也办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偿50%,其余的 50%学校说和他们没关系 是下课的时候受伤的,让家长承担,请问下这次 事故 学校应该 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子女年龄较小,则学校应该赔偿较多损失。况且有关赔偿不限于医疗费用。
除放学时间,
如课间,等下课时间,都是学校的责任,
另外,寄宿学校,都是校方责任。
如有争议,先咨询专业律师,再行索赔。
我孩子在学校被撞倒,头部受伤,在上学的时候也办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补偿50%,其余的 50%学校说和他们没关系 是下课的时候受伤的,让家长承担,请问下这次 事故 学校应该 承担什么责任
··保险赔付是应当的。 如果学校没有管理责任,就没有赔偿义务,应当由加害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赔偿是合法的。
关键是看学校是否有过错。如没有责任,只能承担道义上的补偿。
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3、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