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10号发工资.我5号6号旷了两天工.7号上班了.8号放假.9号10号也旷工了.10号的时候大家都发工资了.我的工资却没有打进去.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可以要求公司立即给我发放工资吗?如果11号也旷工了.就酸自离了.那我还有权要求公司给我发工资吗?
违反规定擅自旷工是要受到惩罚的,但即使因旷工天数超过公司规定而被处罚,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也应该如期发放,否则就形成拖欠工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无论公司对你的旷工做出何种处罚,都必须向你支付已工作期间的工资,你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并可以在公司拒不支付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发被拖欠的工资。